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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1〕554号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1-04-25
  • [成文日期] 2011-04-25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经营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制定《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物价检查所高建平;联系电话:82283932)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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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京发改〔2011〕5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