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字号] 京工商发〔2016〕45号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6-07-29
- [成文日期] 2016-07-29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工商总局
关于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
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6〕45号
各区分局、专业分局:
现将《工商总局关于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工商个字﹝2016﹞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2016年非公党建工作要点和市私个协会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文件部署,认真贯彻执行。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工商局长进非公企业讲党课、讲政策、促党建、促发展”活动,有关领导要深入非公企业、市场,了解学习教育第一手情况,与企业交流学习体会,指导企业切实抓好学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非公企业广泛参与的氛围,加强信息反馈,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学习教育不断深入开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