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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字号] 京工商发〔2017〕60号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8-01-02
  • [成文日期] 2018-01-02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修订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关于修订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7〕60号

各区工商分局、专业分局,各区园林绿化局,市蚕业蜂业管理站:

《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示范文本自推行以来,在保障蜂农及蜂产品收购企业合法权益,维护蜂产品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最新发布的蜂产品质量标准,结合示范文本推行使用的具体情况,市工商局和市园林绿化局对示范文本共同进行了修订。现就新修订的《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BF—2017—0130)在推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当积极做好新版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行工作,注意收集文本推行使用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市工商局或市园林绿化局反馈。

二、新版示范文本自2017年12月20日起正式推行使用,《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BF—2007—0130)同时废止。当事人如需使用示范文本,可以登录 “北京工商”(gsj.beijing.gov.cn)、“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www.bjyl.gov.cn)或“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网站下载电子版。

    附件:《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BF--2017--013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7年12月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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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