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字号] 京工商发〔2017〕59号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8-01-02
- [成文日期] 2018-01-02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和《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推行《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和
《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7〕59号
各区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为更好维护家居市场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行业标准,市局对《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做出了修订,同时制定了《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示范文本。现就两个示范文本推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具买卖和家居定作行为。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并引导当事人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约,提高其诚信履约意识,减少交易纠纷。
三、示范文本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BF—2009—0103)同时废止。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gsj.beijing.gov.cn)、“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下载电子版。
四、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附件:
1. 《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BF—2017—0103)
2. 《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填写指南
3. 《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BF—2017—0311)
4. 《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填写指南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