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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字号] 〔2018〕
  • [制发单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2018-02-01
  • [成文日期] 2018-02-0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质监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标准创新,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标准委决定开展2018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并于1月25日印发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希望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本次评选活动,各奖项均实行限额推荐。其中,给北京市质监局的标准项目推荐名额为4个,组织奖及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的推荐名额各1个;给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的标准项目推荐名额为1个。

  请北京市各申报单位认真领会国家标准委《通知》(标委办综合〔2018〕15号)精神,掌握有关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质监局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途径申报(其中,通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途经申报的单位必须是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依法注册的产业联盟、社会团体),也可以通过国务院有关部委、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及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军委装备发展部综合计划局,国家标准委直接管理的TC以及质检总局直属挂靠单位等其它途径申报。通过北京市质监局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途径申报的,请在3月5日前在网上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择优推荐。获得推荐的项目或人员请在3月6日下班前将纸质打印材料一式四份盖好公章后送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有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提供的信息,咨询有关技术人员。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2月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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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8〕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