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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字号] 〔2018〕
  • [制发单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2018-02-01
  • [成文日期] 2018-02-0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市政排水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等87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合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印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市政排水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等87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合格的通知》(标委办服务[2018]10号),确定了87个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为考核评估合格项目,其中北京市5个试点项目考核评估合格(见附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的要求,继续践行标准化理念,持续完善标准体系,保障标准体系的有效实施,推广标准化经验,在行业内发挥好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质量。

  二、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质监局及时总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成功经验,采用多种形式加大标准化试点成果宣传推广,不断提升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意识。同时,做好试点项目跟踪、回访工作,如发现试点单位存在不符合标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及时报告市质监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2月1日

  (联系人:陈冬鑫;电话:010-57520105)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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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市政排水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等87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合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