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数字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解读
政策文件: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即“广告业十条”)有序盘活闲置土地和空间资源发展广告产业的要求,借鉴部分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及外省市园区建设先进经验,发挥园区建设带动广告行业聚集发展的积极作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区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指导意见出台有利于指导、推进我市数字广告产业园区建设,为数字广告上下游产业聚集发展提供便利,增强数字广告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有效促进我市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提升广告行业在扩大内需、消费引导、品牌增值、平台建设、国际交流、文化传播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引领和促进广告及相关产业发展。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指导意见包括数字广告产业园区界定、基本条件、产业布局、梯度培育、市场化运营机制、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育、文化特色、国际交流合作、保障措施等10条内容,可分为3部分:一是明确了园区定位及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数字广告产业园区界定、基本条件、产业布局、梯度培育层级等4项内容。二是明确了园区运营方式及服务内容,包括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人才培育、打造文化特色、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等5项内容。三是各区要积极指导推进各具特色的数字广告产业园区建设。
四、指导意见的创新亮点体现在哪里?
这是我市首部针对数字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能够有效推动数字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一是明确数字广告产业园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管理机构,既要汇集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结构优、创意水平高的数字广告上下游企事业单位,又要发挥广告行业作为商家和消费者间的连接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国内品牌出海和国外品牌入境的加速器、先进文化传播的承载器的重要作用。二是明确园区须具有健全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便利的共享空间及前沿设施,搭建政务服务及金融、法律等市场服务平台,吸引并培育广告产业亟需人才,有效提升广告文化内涵。三是对各区扶持园区发展进行指导,具备条件的园区可经属地政府同意加挂数字广告产业园区标识。
五、指导意见在落实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各区建设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要注重差异化发展、互补性共赢,区域性整合,形成鲜明特色,促进优势互补,切忌贪大求全。二是园区建设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有序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园区健康发展。三是园区要为数字技术在广告领域的实体化应用和数字广告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投放精准度和转化率等方面搭建平台,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