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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管理办法》简明问答

政策文件:

  1.《京津冀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考核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考核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对象及相关部门职责等。第二章授权签字人条件,主要规定了授权签字人的基本条件、同等能力条件、任职要求等。第三章授权签字人管理,主要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确认要求、授权签字人从业要求、签发报告要求、应承担的相关责任等。第四章授权签字人考核,主要规定了授权签字人考核种类、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考核结果处理以及禁止行为等。第五章附则,主要规定了授权签字人考核不收取费用、解释权等。

  2.《考核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公布)。三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5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21号公布)以及特殊行

  3.对授权签字人的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授权签字人应在授权技术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应有检验检测机构授权和资格确认记录,不得设置授权签字人的代理人,且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时,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4.现场集中考核是所有授权签字人都要参加吗?

  答:每年京津冀三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会商,根据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选取部分问题多发的检验检测领域,对授权签字人组织现场集中考核。以人员变更形式申请获批的授权签字人,原则上均应参加现场集中考核。

  5.授权签字人日常管理考核内容有哪些?

  答: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文件的熟悉情况;对所承担签字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熟悉情况;对检验检测报告签发职责、范围、审核程序熟悉情况;对检验检测结果作出评价判断的能力,通过培训等方法持续保持能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