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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简明问答

政策文件:

  一、《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的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如何界定?

  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是指为采用网络直播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网络平台。

  二、《指引》规定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如何落实入驻登记核验的义务?

  依法对申请开通商品或者服务推广功能的直播间运营者提供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积极采取技术措施进行核验。此外,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的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信息,并向平台报备。

  三、《指引》对于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在记录保存方面有哪些要求?

  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直播带货信息及历史直播公示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服务特性,制定营销信息及历史直播公示信息保存规则,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四、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关注哪些合规要求?

  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以及根据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书面协议应当履行相应责任的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开展促销活动时,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明确公示条件或者期限。促销活动有限量要求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当即时明示。以抽奖、附赠、积分换购等方式进行促销的,应当如实表示有奖销售信息、赠送物品的品名和数量或者换购的条件,奖品、赠品、换购的商品均应符合质量要求,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确标示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被比较价格和销售价格,被比较价格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

  五、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如何做好商品和服务信息公示?

  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应当以直播场次为单位,在虚拟直播场所以显著方式公示直播带货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以及商品或者服务实际提供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直播带货人员怎样做到合规带货?

  直播带货人员主要有以下合规要求:

  第一,符合年龄要求。个人直播带货必须年满16周岁,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

  第二,直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用语文明,不得进行骚扰、诋毁、谩骂或恐吓他人的行为。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确保商品信息真实性。直播中宣传的商品价格、名称、产地、生产者信息、性能、重要参数、规格、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必须与商品的图文信息保持一致。

  第四,履行广告代言人义务。如果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推荐、证明商品或服务,构成广告代言人的,应当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