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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处

  承担组织起草本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研究完善行政执法协作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牵头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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