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服务 > 便民服务 > 标准化 > 标准化试点示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巩固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成果,推广成功经验,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27号)要求,现征集国家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做好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通过试点评估。通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合格时间达到1年以上(以试点评估合格通知印发时间为准),且试点评估合格后,项目承担单位持续改进,不断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类标准有效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具有典型特色。示范项目应为首都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符合服务业数字化、融合化、品质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在全国、区域或行业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广泛宣传服务业标准化成效。对于区域类的示范项目,其参与单位数量应达到本区域同类型服务单位总数80%以上。

  (三)规范诚信守法。项目承担单位应规范、诚信、守法,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等。

  (四)持续政策保障。示范项目所属领域应为国家政策或产业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标准化工作要求已纳入项目承担单位或当地发化创新研究、标准化展规划,出台了明确的标准化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和激励措施等。

  二、示范项目基本建设任务

  示范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打造标准化精品展示、标准化实践验证、标准宣传培训“四个基地”。

  (一)标准化精品展示。示范项目应承担服务业标准化精品展示任务,形成全国性或区域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积极组织标准化经验交流等开放性活动。公开执行的服务标准并积极推广实施,建立规范的展示平台和服务流程。每年承担服务业标准化经验交流、观摩等活动3次以上。

  (二)标准化实践验证。示范项目应承担服务业标准化实践验证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和计划,有效实施服务业标准,评估服务业标准化效益,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相关标准化活动,每年提出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项目需求或完成相关国家标准实施情况报告等5项以上。

  (三)标准化创新研究。示范项目应承担服务业标准化创新研究任务,能着眼全国、全行业标准化需求,创新标准化机制,探索标准化理论与方法,集聚科研、技术和人才等资源,积极承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主动承担国家标准化科研任务,每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标准化实践或研究论文1篇以上。

  (四)标准化宣传培训。示范项目应承担服务业标准化培训任务,大力宣传国家标准化方针政策,宣传服务业标准化成效,努力营造宣传标准、学习标准、实施标准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标准化人才教育培训,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2名以上。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服务业标准化成效,每年提交示范项目工作动态4篇以上,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标准化工作2次以上。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当是国家级服务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自愿提出示范项目申请,能够有效实施示范任务并完成考核评估。

  (一)材料准备。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申报的项目单位填写《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经试点承担单位、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于2023年7月25日前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海淀区苏州街36号)417室,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选取符合申报范围的特色领域且具有产业优势的项目择优申报。

  (二)《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书》首次提交时无需装订,盖章页单面打印、单独成页,其余页面可双面打印。

  (三)请市标准化研究院配合做好示范项目申报审查等技术支撑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行业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论证,择优推荐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附件:

  1.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书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孟凡蕊、董荫;联系电话:010-82691732、010-64289128-7022;电子邮箱:fwybzh01@126.com。鉴于附件内容较多,附件资料请从公共邮箱shoubiaowei@163.com下载:用户名为shoubiaowei,密码为shoubiaowei12345) 



附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