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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下达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8〕8号

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保证单位、参加单位,市标研院:

  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服务〔2017〕137号,见附件1),确定了5项北京市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见附件2)。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一、项目计划执行时间原则为2年,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2019年试点项目任务完成时,市质监局将按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3)要求,依据《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见附件4)评分标准组织考核评估。

  二、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等要求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三、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区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汇报试点工作,并争取支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相关区质监局要积极推进辖区内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检查,督促试点单位认真落实任务书确定的计划进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加强试点宣传,推广标准化经验。

  五、市标研院配合做好试点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对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反馈。

  附件:1.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北京市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名单
     3.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
     4.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陈冬鑫;电话:010-57520105)



附件: 2.北京市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名单
附件: 1.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附件: 4.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附件: 3.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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