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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3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速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15类食品10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64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5批次,全部合格;特殊膳食食品91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83批次,全部合格;婴幼儿配方食品80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32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31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26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2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3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3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餐饮食品7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饮料4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3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志雄顺通商贸中心经营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品味村饭庄使用、消毒的凉菜圆盘、饺子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爱福维果蔬店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标称秦皇岛市昌黎县万源粉丝厂生产,北京玉春全顺综合商店经营的纯土豆粉,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秦皇岛市昌黎县万源粉丝厂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秦皇岛市昌黎县万源粉丝厂产品。

5.北京鑫旺鑫居饭庄经营的尖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北京妫川国全蔬菜摊经营的芹菜, 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标称定州市绿野养殖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川鲁谷香餐饮服务中心经营的羊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8.标称上海好的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宿迁金元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宏达兴隆干果店经营的正能量可可小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北京燕金盛水产经销部经营的草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0.标称北京赛奥华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碧源馨水站经营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1.北京于庄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王秋开经营的鲤鱼, 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2.标称吉林亿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涛茹泽鑫干鲜果品店经营的开口松子,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30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附件4 不合格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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