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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联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适应食品经营领域新兴业态发展趋势,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京津冀区域实际,联合组织对三地现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起草了《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10月4日前反馈。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邮箱地址:canyinchu@scjgj.beijing.gov.cn;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邮箱地址:scjgspjyaqjgc@tj.gov.cn;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邮箱地址:spjyc@hebamr.cn。

  二、邮寄信函,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邮政编码:100080);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贵州路办公区食品经营处(邮政编码:300070);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邮政编码:050091)。

  附件:1.《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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