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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6月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spba@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北京市食品技术审评检查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2691367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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