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公开征集意见反馈情况
2023年7月13日至7月22日期间,我局就《北京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7条。经梳理,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食品、广告等方面修改适用条件或增加适用事项等。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增加“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垃圾桶未加盖、地面积水、地面不洁等的行为”、修改“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适用条件的建议予以采纳。对增加“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建议部分纳入清单,并设定了具体适用条件。
二、针对其他建议,部分因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条件不相符未予采纳,部分将在后续工作中结合执法实际情况进一步调研。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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