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的门与当时订购的材质不符要求赔偿
来信人张女士反映:2018年6月份,张女士在北京市某装饰建材经营部订购了三个木门。一个月后发现门出现裂痕,同时发现安装的门与自己当时订购的材质不符,自己选择的门芯为木块结构,实际安装的是多层结构。消费者认为经营者以次充好,要求赔偿。
经了解,消费者选择的确实是木块结构,经营者称原因是厂家产品升级,目前的实木多层质量并不差于木块结构。工商所认为,产品材质非消费者所选,如果有变化经营者应及时征求消费者意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安装了不同材质的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工商所一方面对经营者进行了警示,一方面对此进行了调解。经调解,经营者承诺为其正常维修,并延长质保期6个月,同时予以1000元补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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