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2014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政府网站(http://scjgj.beiji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邮政编码:10029;电子邮箱:xxgk@bjtsb.gov.cn;联系电话:57520035)
一、 概述
在市政府办公厅、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一处的具体指导下,市质监局联系实际认真落实《北京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14〕28号)(以下简称《要点》),围绕《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准备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措施和指南,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纳入每月第一周的局长办公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研究督办协调机制。
明确了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3个方面的11项具体工作:首次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和要求;强化了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的信息公开以及政策性信息及其解读信息公开要求。
认真做好《规定》施行准备工作,对照《规定》要求,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制度和办法,并于2014年10月组织全系统办公室、法规科(处)、相关业务科(处)以及相关企业负责人近300人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领导讲授《规定》重点条文和行政复议案例。
重点推进依法履职方面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今年以来,受理的8496项行政许可、取消的1项审批事项、调整出行政审批目录的12项事项、下放的7项审批事项信息,均得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
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专门制定下发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管理办法》,截止12月31日,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4件。
进一步细化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公开了预决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细化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公开了首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制管理规范》,对日用消费品、工农业生产资料等516种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予以了明确,涉及产品标准2173项,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开设了北京质监政务微信,扩展了信息公开服务渠道。
由于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建设突出,我局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优秀政府网站”表彰。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后我局撤销旧信息2476条。主动公开信息18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减少7条,法规文件类信息增加13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增加130条,行政职责类信息增加109条,业务动态类信息减少992条。
2014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953人次,其中:电话咨询数917件,现场咨询数27件,网上咨询数9件。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总数49件。其中当面申请数25件,占总数的51.02%;以信函形式申请数24件,占总数的48.98%。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机构职能类信息占申请总数的10.81%,法规文件类信息占申请总数的5.41%,行政职责类信息占申请总数的29.73%,业务动态类信息占申请总数的54.05%。
在已答复当年的4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0件,占总数的62.5%;“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08% ;“信息不存在”的7件,占总数的14.58% ;“非本机关掌握”的3件,占总数的6.2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总数的4.17% ;“非政府信息”的2件,占总数的4.17%,“已主动公开信息”的3件,占总数的6.25%。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受理2件,办结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整体工作开展比较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针对性不够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依申请答复格式不够规范;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回应社会关切不够。
2015年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突出依法行政、依法公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二是总结完善依申请公开服务机制,完善协调会商机制;三是整合信息资源,扩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