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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车用气瓶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函
时间:2016-09-14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京发改〔2016〕1583号
市质监局:
你局《关于申请增加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等三项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函?(京质监函〔2016〕5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现将本市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的车用气瓶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等函复如下:
一、车用气瓶检验收费标准。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为每只200元;车用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为,小于350升(含)的气瓶每只每次1500元,大于350升的气瓶每只每次1800元。
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车用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收费为压力容器检验收费项目(编码128004002)中的收费标准。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收费标准(编码128004008)为每辆每次300元。
三、上述检验项目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经检验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的不得收取复检费。
四、以上检验项目收费应当执行本市现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有关规定。
五、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你局和市、区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和服务收费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专此函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