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市监处罚〔2026〕213号

决定书编号执法对象(当事人)决定种类决定主要内容作出决定机关行政决定日期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市监处罚〔2026〕213号当事人:胡**,
身份证件号码:******************
警告、罚款经查,胡某存在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
当事人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10000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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