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京市监听告〔2025〕2号)
因当事人要求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定于2025年04月10日14时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一层103听证室公开举行北京美浓日用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化妆品一案的听证会。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