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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公告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照范围

  持旧版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换照时间

  本次换照不设截止时间。请市场主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换照时间。

  三、所需材料

  1、加盖公章的《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可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也可到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窗口领取)。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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