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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当心“拼缝陷阱” 切勿因小失大

近期,工商部门接到几起关于购车的消费纠纷,据消费者反映,损失均在4-5万之间,最终购车总额比在4S店购车还贵不少。

拼缝陷阱三大形式:

一、签订拼缝合同,而非正式购车合同。合同中甲方后面往往会有协助购买者类似字样,而且合同中也会有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购车、进行汽车装饰等字样,可以看出这类中介企业均非正规授权经销商。二、虚报购车价格,口头承诺不兑现。汽车经销商在互联网上刊登卖车广告,虚报购车价格,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注意;商谈时承诺消费者先全款买车,办完手续后再以现金或装饰、加油卡等形式进行返还,诱骗消费者签订合同,最终却不退还消费者现金。三、挖坑合同,霸王条款。经销商和消费者签订购车服务合同中只注明什么车,不注明车的具体配置及型号,消费者全额付款后,拿到手的车为同一车型的低端配置。另外,购车服务合同中也存在乙方在确定车辆后不得要求退掉所订车辆,或者调换车型、颜色、配置……”等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

在此,工商朝阳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一、要选择正规的授权经销商购车;二、签订合同时应将承诺体现到合同中,切勿相信口头承诺;三、切勿轻信低价”“折扣等宣传,尤其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宣传;四、不太懂汽车的新手,在购车时最好找熟悉汽车的朋友一起,以防上当受骗;五、购买前最好登录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销售者的是否处于经营异常状况,有无被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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