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的通知》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的工作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3年前所制发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开展了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起草形成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azhichu@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1号楼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处,邮编:101117(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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