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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我市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市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1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zh@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邮编:10008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2691740

  4.传真:010-8269176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北京市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

  4.征求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北京市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北京市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征求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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