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6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和《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北京市消防救援局组织制定的地方标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6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和《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附件“意见反馈表”中,于2025年8月25日前,以e-mail的方式反馈给我局。若各单位了解到该标准内容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请将涉及专利权/商标权的相关情况一并反馈。
联系人:周巧霖
电 话:010-64289128-7012
E-mail:bzy_zhou@126.com
附件:1.《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6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征求意见稿
2.《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8 部分:邮政快递企业》征求意见稿
3.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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