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服务质量 要求商家退费
2018年5月7日,消费者陈先生在公众来信反映在朝阳区东四环北路某号院甲8号楼二层,某会所办理了20000元会员卡后,因不满意服务质量,要求商家退费商家不予,其向多部门反映情况无果后,向工商部门投诉了该商家。
我局朝阳分局下辖六里屯工商所于5月10日,对该会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北京某美容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男士SPA服务。
5月23日,通过现场调解,商家向消费者退还了全部20000元现金,消费者无异议,双方达成了和解。
六里屯工商所当场要求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约束从业人员的言行,诚信守法经营,及时有效处理好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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