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反馈选登

商品消费纠纷案例

  2018131日,消费者杨某反映:20181月初某购物网站搜索到“宾得”K1相机15-30mm镜头,标价4600元,交易时商家让消费者加价1000元购买另一款28-105mm焦段镜头,到货后,发现收到的镜头与商家描述不一致,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款退货。 

  来信处理情况: 

  因消费者提供商家信息为商家网店名称,我局海淀分局接到消费者杨先生的投诉后,积极向消费者核实商家详细名称、地址,同时通过电子市场负责人找到该商家。经核实,当事人在其网店销售相机及镜头,通过微信与杨某进行交易,杨某委托朋友去该网店实体店取货,在交易期间商家建议杨某加钱购买另一款镜头,出现到货与预期不一致问题。调解人员联络并督促商家履行责任,最终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退款,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 

  案例启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此案例中,商家在交易前对于镜头性能并未充分告知,侵犯了消费者对所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悉权。执法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向商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督促商家履行义务。基于本案例,执法人员也向消费者做出提示:第一,消费者在消费前要尽量了解商品或服务信息,并可依法要求商家提供相关信息。第二,在购物过程中要留存好有关合同、票据,一旦发现商品存在问题,能够在事后举证,保障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