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
BF—2017—0130
合同编号:
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
收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
北京市蜂产品收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蜂产品名称及交货时间
品名 | ||||
等级 | ||||
交 货 时 间 及 数 量 | ||||
总计 (公斤) | ||||
产
品
质
量
要
求 | 水分 | |||
10-羟基-2-癸烯酸 (王浆酸) | ||||
乙醇可溶物 | ||||
色泽 | ||||
气味 | ||||
滋味 | ||||
状态 | ||||
杂质 | ||||
结构 | ||||
硬度 | ||||
单价(元) | ||||
总价(元) | ||||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条 蜂产品其他质量要求
1.对产品质量的特别约定:
。
2.未做特别约定的有关指标,应当参照下列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
□《蜂王浆》(GB9697—2008)
□《蜂花粉》(GB/T30359—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31636—2016)
□《蜂胶》(SB/T-10096—1992)
□《巢蜜》(GB/T33045—2016)
第三条 蜜蜂饲养及产品采集、包装、保存、运输的具体要求:
1.特别约定:
。
2.未做特别约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蜜蜂饲养综合技术规范》(DB11/T 480-2007)
□《蜂蜜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1-2007)
□《蜂王浆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2-2007)
□《蜂花粉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3-2017)
□《蜂胶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4-2017)
第四条 交货、包装物及验收
1.交货地点: 。
2.运费承担: 。
3.包装物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包装物/□乙方自备包装物。
4.验收方式:□理化及卫生指标由第三方/□甲方进行检验; 。
第五条 定价及结算方式
1.收购价格为□市场价/□保护价,由双方每年协商确定 次。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必须优先向甲方供货。
2.结算方式
□定金: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最高不得超过总价款20%)。
□预付款: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
剩余收购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或乙方迟延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蜂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在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后,有权采取要求乙方更换、退货等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乙方未按约定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双倍返还定金。
5. 。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及气候和蜜粉源植物异常造成严重减产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收购方:(甲方签字或盖章): 供货方:(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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