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修订类地方标准快速立项机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本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标准更新的需求不断加速。为更好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高标准对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保证地方标准先进有效,加快地方标准更新速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市建立修订类地方标准快速立项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每年固定两批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时间之外,根据需要随时通过“北京市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http://bzh.scjgj.beijing.gov.cn/)提出修订类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提出立项申请前,涉及其他行业部门的项目,应协调相关部门意见。立项申请材料中应明确地方标准修订的原因、主要拟修订内容和意见协调情况。
二、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修订类地方标准快速立项机制,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根据立项审查相关情况及时批准立项,发布修订类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缩短地方标准修订周期。
三、本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立项计划发布后次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地方标准修订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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