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补项目的通知 京质监标准函〔2017〕9号
大兴区质监局,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补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农〔2017〕192号),下达了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补项目计划共14项(包括一类项目1项,二类项目13项),其中北京市由北京宏福国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国家番茄智能化栽培标准化示范区(见附件1)被列为一类项目。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2017年起至2019年底前完成示范任务。2019年项目完成时,市质监局将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规则》(见附件2)和《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3)的要求组织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
2.国家标准委将对项目给予经费补助。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4)等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各示范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地方的经费支持。
3.请各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单位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的要求,做好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各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送市质监局标准化处。总结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地方配套经费落实情况、计划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市质监局将在2017年、2018年年底组织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
4.大兴区质监局应加强对示范项目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实施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市质监局反映。
附件:1.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补项目的通知
2.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3.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4.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5.示范区基础信息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2017年11月22日
(联系人:孟凡蕊;联系电话:010-57520096;传真:010-575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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