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6〕73号
房山区质监局,房山区张坊镇人民政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农〔2016〕81号),下达了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共50项,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人民政府承担的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列入其中。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完成项目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2019年11月项目完成时,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考核。
2.请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标准体系,组织标准实施,依据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工作。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总结报送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3.房山区质监局应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质监局反馈。市质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试点项目的督导和检查。
附件: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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