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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哪几类产品的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到省级?什么时间实施?

  答: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2020年9月29日起实施。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视产品不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程序不同。分简化审批和告知承诺审批两种程序。

  三、什么是简化审批程序?适用于什么产品?

  答:简化审批程序:企业提交申请单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行政机关组织审查组,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合格可获得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适用于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和危险化学品等6类产品。

  四、什么是告知承诺审批程序?适用于什么产品?

  答:告知承诺审批程序:企业提交申请单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当日办理发证。企业获证后30个自然日内,行政机关组织审查组,依据生产许可证法定条件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申报材料一致性进行监督性现场审查。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化肥等四类产品。

  五、告知承诺审批程序实施时间?

  答:自2020年10月15日起,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化肥等四类产品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程序,

  六、违诺的惩戒是什么?

  答: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严重不符、或者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许可条件的,以欺骗、提交虚假材料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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