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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今年4月28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实施意见》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旨在通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首善一流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和政务服务,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别从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提供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8项工作任务,主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需要探索并持续落实的改革事项。

三、《实施意见》在市场准入方面包含哪些重点举措?

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开办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办理结果,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公章或票据。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限。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登记经营范围。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

优化企业注销程序。针对破产、被吊销企业注销等情况,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研究简化程序,细化落实举措。

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本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实现持“照”即可经营,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对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办理要求和程序、日常监管、信用监管及违法惩戒措施做出了详细规定。下一步将有序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其他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

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流程。探索优化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全程网办系统,允许检验检测机构在一个行政许可中同时申请复评审、扩项、标准变更等多项评审类型,实施一次评审全部覆盖,减少重复评价。

四、关于重点领域监管将要开展哪些工作?

对食品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行动,今年将重点针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单位线上线下突出问题、食品领域网络诉求突出问题,桶装水、调味料、固体饮料等问题多发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为重点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遏制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在特种设备领域探索建设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质量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气瓶充装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全面提升我市气瓶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编制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和禁止性行为清单,并将加大对产品质量责任义务和禁止性行为宣传力度。探索完善消费品召回管理制度,加大召回监管工作力度。

五、如何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按照北京市《条例》要求,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制定市场监管部门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目录,规范行政处罚公示期限管理,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按照目录对应的公示期限进行公示。持续完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多方位汇集、多维度公示、多场景应用。

六、如何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引导推进质量提升?

今年先后出台了《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建设,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推动标准国际化等进行补助,着力打造“北京标准”。

开展计量管理改革试点。打破原有主要由法定技术机构承担检定工作的模式,授权生产企业或社会机构承担检定任务。今年重点围绕水表、加气机等计量器具,发挥生产企业或社会机构检测资源作用,推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改革工作。

七、将通过哪些方式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质量?

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效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关注12345市民诉求、企业诉求,优化诉求处理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

探索在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领域内开展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试点。今年重点以食品类相关许可等高频事项为切入点,结合告知承诺制改革,分批次探索开展市场监管部门证照联办。

按照全市“一网通办”工作部署,建设市场监管部门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整合数据资源、改善用户体验,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推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支持复工复产、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外资企业服务等各项工作举措持续落实,主动关注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共性问题,积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八、如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了《北京市2020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组织政策措施起草部门扎实做好增量政策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其中存量政策清理工作预计2020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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