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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深度解读

随着我国网络交易市场的快速、持续发展,消费者获得了更多丰富的选择、更便捷的服务,许多网络企业也实现了惊人的发展。与此同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虚假宣传、从事网络传销、采取“刷单式炒信”等违法经营行为,也已呈现出蔓延的趋势。这不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而且直接破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改革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同时,在改革网络市场治理模式、发展网络监管前沿技术、提升市场秩序监管效能等方面,工商行政、市场监管部门也亟待进行创新。北京市工商局开展为期半年的“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就是一次网络市场监管创新的具体实践。

一、治理重点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北京市网络市场秩序的具体情况,北京市工商局在“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确定了八项重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商品质量的监测、监管。将儿童老年用品、电器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化肥列为重点监测商品,将消费差评较多的网络交易平台、网店和网站列为重点监测目标,将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节假日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加大商品质量的监测频次和抽检数量。

二是加强非法主体商务网站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目标: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无照经营网站,以及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开设的“山寨”网站。

三是针对性地打击网络商标侵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目标: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的商品,滥用、冒用和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及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销售商品包装或容器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四是加大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的治理力度。重点打击目标: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以及违法互联网金融广告。

五是针对性地强化网络市场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目标: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散布传销信息,以及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在,不事先明示促销信息、采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限制或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活动、虚假抽奖或者操纵抽奖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六是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重点治理目标:网络交易平台未依法审查和公示入驻经营者主体资格,未明确和公示入驻经营者在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未检查、监控入驻经营者发布的交易信息。

七是加大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重点治理目标:不履行无理由退货责任,以及故意拖延、无理拒绝合法消费诉求。

八是加强网络交易信用监管工作力度。重点工作目标:加强网络经营者信用信息归集,将网络经营者的行政处罚、异常名录等信息,及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并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实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于列入“黑名单”的网络经营企业实施约束管理。

二、创新亮点

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北京市工商局负责承建“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以及研发“全国电子商务网站监管服务系统”,这是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技术的创新性突破。在“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北京市工商局借助先发优势,尝试实践三个突破:

(一)在全网范围打击北京非法主体商务网站

借助“全国电子商务网站监管服务系统(一期)”的研究成果,北京市工商局与国内著名搜索引擎企业合作,将在全网范围搜索、筛查一批标称北京企业的无照、“山寨”网站,并可与国内主流搜索引擎、浏览器合作,对北京非法主体商务网站实施全网屏蔽,以防范企业和消费者可能遭受的重大损失。

(二)对侵犯驰名、著名商标行为实施全网级打击

在商标权利人的积极配合下,借助“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一期)”的相关功能,针对涉嫌侵犯北京市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在全国主要网络商品交易平台范围内进行一次筛查,并立案从严查处。

(三)创新网店实名信息公示方法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网络经营者必须“亮照”、“亮标”。此项规定在网络交易平台中遇到了较大的实施困难。网络交易平台往往覆盖全国,属地监管部门并不掌握全国市场主体信息,只能在本地平台、本地企业范围予以实施。这不仅直接影响了此项措施的应用范围,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不公平感”。

鉴于网络消费者往往通过浏览器访问平台、网店,而且在网络消费过程中极少通过访问政府官网。为了采取适应用户习惯的信息公示方式,北京市工商局拟将网店主体信息与国内主流浏览器直接进行关联,当用户访问北京网店时即可直接看到相关信息,以尽可能降低网络消费风险。

三、未来展望

(一)随着网监技术的发展,监管部门的“祛邪”功能增强

随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全国电子商务网站监管服务系统”的上线运行和持续升级,工商行政(市场监管)部门将获得监控网络交易平台、网店和独立商务网站,以及自动发现网上涉嫌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线索的技术能力。

(二)随着社会共治的发展,市场环境的“扶正”功能增强

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分布、施行,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出台“网络交易市场主体违法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方征信行业的持续发展,面向用户的在线企业信用信息展示方式,将会更加丰富、多样,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守信发展、失信受限的网络市场社会共模式,也将更加成熟、健全,网络交易市场消费安全水平将得到持续提升,良币驱除劣币的局面将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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