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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采取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采取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相关市场主体可以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四个办理项:首次申请、延续(复评审)、扩项、工作场所迁址采取告知承诺审批方式。

二、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告知承诺程序或一般程序进行资质认定,通过两种审批方式取得的资质认定证书均有效。

三、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时,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北京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了解行政部门告知内容,自愿作出相关承诺,并按要求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中上传承诺书和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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