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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燕山分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1年“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2021年“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精心组织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法治冬奥宣传,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大力宣传宪法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让尊崇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全社会成为习惯、成为自觉,为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三、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宣传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百年党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

(三)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使宪法知识家喻户晓、宪法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五)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全市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等情况。宣传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

(六)宣传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法律法规。围绕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七)宣传北京市“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宣传《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点内容、主要方式等,推动我市“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五、活动安排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的宣传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渗透式的宣传格局。实现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有,在全社会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一)研究制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切实要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系列活动,对宪法宣传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主责单位:法制处;落实单位: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市局机场分局、各处室,总队,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4日前)

(二)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市局将学习宣传宪法纳入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使宪法知识家喻户晓、宪法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主责单位:法制处;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7日前)

(三)聚焦新媒体平台集中发力,加大宣传力度。宪法宣传周期间,报、网、端、微、屏全媒体矩阵深度融合,发挥媒体普法平台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打造宪法宣传“全平台发布、全媒体呈现”的格局,使宪法宣传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主责单位:宣传处、市局综合事务中心;配合单位:法制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5日前)

(四)积极参加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举办的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迎接冬奥 法治同行”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举办的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迎接冬奥 法治同行”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开展。(主责单位:法制处;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9日前)

(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强宪法宣传。在《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市属主要报刊,通过设置热点要闻、新闻报道、评论解读、宪法知识等板块加强宪法宣传,积极转载中央媒体权威报道,同时加强对各区局各部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新闻采集、刊登。及时组织收看《民法典通解通读节目》和“12·4”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主责单位:宣传处、法制处、市局综合事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5日前)

(六)利用市局、各区(分)局官网、政务微博打造宪法学习宣传平台。宪法宣传周期间,充分发挥北广传媒城市电视、楼宇电视、地铁公交移动电视等户外大屏、移动电视,每天固定时段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主责单位:宣传处、市局综合事务中心;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市局机场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5日前)

(七)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法律十进”活动,实现重点公共场所宪法宣传全覆盖。通过播放宣传片,张贴宪法主题宣传海报、宣传口号等形式,实现宪法宣传在社区、机关、企业、商场、公园、景区、公共交通场所等全覆盖,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全面提升市民宪法意识法治观念,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主责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机场分局、各事务单位;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5日前)

(八)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理论中心组(办公会)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答、集中研讨、参加旁听庭审、制作主题展板、参观北京市宪法宣传教育基地等形式学习宪法,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率。(主责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机场分局、总队、各事务单位;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5日前)

(九)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以专题讲座、现场咨询、知识竞答、专题研讨等活动形式,宣传宪法法律对企业的保障和规范,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治企业建设。(主责单位:市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市局机场分局,总队;各区(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5日前)

(十)开展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组织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宪法知识专题讲座由各区自行组织。(责任单位:法制处、人教处;完成时间:12月4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单位要将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突出宪法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本方案涉及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研究落实措施,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突出主题,营造氛围。要紧紧围绕“12·4”国家宪法日这一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面向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以及人民群众等各类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各主责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为契机,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的宣传职责,深入相关单位、面向特定对象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加强宪法宣传,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严密组织,全面总结。各单位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坚持节约、安全的原则,重视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及时汇总“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的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情况,加强重要活动、重点举措的总结提炼,并于12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报送市局法制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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