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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北京市预付费管理条例》 宣贯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

为保证《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6月1日起顺利施行,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形成良好的预收费经营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经营者全面落实、消费者人尽皆知为目标,不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

2022年3月起,共印制《预付消费签合同 社会共治防风险》宣传海报24万份、《商务领域(居民服务业、餐饮业、零售业)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行为指引》20万份,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对美容美发、洗染、家政等生活服务业,零售业,餐饮业,体育健身行业以及其他预付式消费相关行业经营场所进行张贴和宣传,做到每个涉及预收费的经营场所宣贯工作全覆盖。以充分的宣贯工作,提高经营者知法守法意识,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4月28日起,在北京交通广播FM103.9《一路畅通》栏目早8:45和晚18:45两个黄金时间段分别投放十秒钟公益广告(广告词:《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6月1日起实施,预付消费有风险,不签合同别交钱),提示广大市民在进行预付式消费前依照《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规定与商家签订合同。《条例》以规范发展、行业监管、社会共治、防范风险为原则,紧密联系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退费难”、“服务与约定不符”、“关门跑路”等问题,对“七日内未消费全额退款”、“建立资金存管制度”、“签订预付费消费合同”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益广告的播出,旨在让全市消费者提高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关注《条例》内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消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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