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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月饼专项抽检结果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

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企业、商场超市、批零市场、餐饮单位、小食杂店等生产经营的月饼产品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等相关标准及规定,重点检验食品添加剂(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纳他霉素残留量、铝的残留量、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理化指标(过氧化值、酸价)、微生物(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非食用物质(富马酸二甲酯)等项目。经检验,本次共监督抽检月饼产品228批次,其中合格227批次,不合格1批次。

抽检发现,1批次标称御厨坊(唐山)食品有限公司20218月4日生产,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新奥天虹分公司经营,规格型号为80克/袋的老北京豆沙月饼(京式提浆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格,检测值为7.6 mg/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解读“酸价”: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产生哈喇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中规定,月饼中的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5 mg/g。月饼中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月饼选购消费提示

中秋将至,月饼作为重要的节令食品进入了消费高峰期。面对市场上风味各异的月饼,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月饼时,请注意以下问题:

选择正规渠道。线下购买月饼时,建议选择有正规资质、储存条件良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商店、商场超市、市场等食品销售场所或渠道。网购时选择营业执照和许可信息等资料齐全的正规电商平台购买,在直播间购买产品需谨慎,可以保存直播过程中出示的进货渠道、授权证明、产品宣传和服务承诺等信息,以备出现纠纷时维权时使用

购买前看仔细。购买月饼时应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购买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生产企业生产,标签内容清晰齐全的产品。标签中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信息。

此外选购预包装月饼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好,避免购买包装袋破损、漏气或涨袋的产品。选购散装月饼时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有无霉点,月饼有无酸败味、哈喇味等异味。避免购买盛放容器不清洁、腐败变质的月饼。

三、妥当贮存月饼。月饼产品的保质期较短,糖油含量高,容易滋生霉菌或发生腐败变质。消费者购买后应按照包装上标示的贮存要求妥善保存,尽快食用,若产品感官出现明显变化,应及时处理,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健康食用月饼。随着月饼口味和食材的创新,月饼的种类越来越丰富,选择自己喜欢口味同时,还应该根据身体状况谨慎选择食用。比如,有过敏史的消费者要特别注意确认食品配料表中是否含致敏物质。此外,由于月饼制作流程中需要添加大量糖和油脂,因此建议老人、儿童和消化不良、胃动力不足的人群应控制食用量;糖尿病患者、胰腺炎、胃炎的患者应谨慎食用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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