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持续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食安委〔2020〕2号)要求,近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京食药安〔2020〕4号,以下简称《工作安排》)。
《工作安排》包括年度重点任务和长期推进工作。年度重点工作:一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食品药品供应安全和复工复产工作。严查活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组织做好蔬菜、畜禽等生产供应,统筹医用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加强对医用防控物资的应急审评审批、生产驻场管理和质量检查,加强支持保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二是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加强食品标签标识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保健食品标签警示用语要求,清理保健食品虚假标注、夸大功效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治理,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工作,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四是推进校园及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面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环境设施、文明服务和规范管理水平,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强化网络订餐配送过程管理。五是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评价,督促大型商超、连锁总部等食品经营企业加强食品采购渠道管理,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引导市场开办者与场内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六是开展网络食品整治行动。实施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严格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线上线下监管,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各大平台信息共享,发挥失信联合惩戒作用。七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建立跟踪、联动、专项抽检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增强抽检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八是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药品风险监测、舆情监测、抽样检验,积极推进跨境电商进口医药产品试点,持续推动“高精尖”医药产业发展。九是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开展“昆仑2020”行动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十是深入推进北京市“双安双创”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部署安排,组织各区积极申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十一是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首要职责。进一步强化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进责任落实。
长期推进工作:一是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提出鼓励实施优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设北京区域食品品牌。做好《中国药典》2020版的组织实施。二是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兽药食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三是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提出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国家监察、刑事司法衔接,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等机制。四是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提出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压实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链条监管责任,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五是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建立追溯制度、自查制度等,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六是推动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优化行政许可管理、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措施,促进食品产业质量提升。促进“京药”自主创新,稳步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实施,开通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绿色通道。七是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各环节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水平,加强食品药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八是构建京津冀全过程跨区域治理体系。完善京津冀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案件协查等联动协作机制。九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加大信息公开和风险解读力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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