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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广东省签署协议共保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

  2017年9月20日,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广东省食品安全办、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签署《加强区域间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管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两地行政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提出实施相互跨区域飞行检查,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动惩戒等协同措施,同时建立检测标准、判定结论、市场准入等互认机制,实现“从鱼塘到餐桌”各环节全程监管。该协议的签署,将有效督促鲜活水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丰富市民“菜篮子”,提升我市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我市鲜活水产品主要来自外埠,餐桌上常见的鳜鱼、鲈鱼、黄颡鱼(俗称嘎鱼、黄辣丁、黄骨鱼)等淡水活鱼每天市场交易量近10万公斤,主要来自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区,其中来自广东地区占市场总份额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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