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2019年3月20日上午,本市召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会议总结了2018年市场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了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副市长王红到会并讲话。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冀岩回顾了2018年市场监管工作
2018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两手抓、两不误”,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积极主动、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扎实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
坚定有序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坚持先立后破,整治无证无照经营27489处,完成计划任务143%;治理“开墙打洞”8622处,完成计划任务117%。严格实施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全年累计不予办理工商登记2.16万件。
稳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京津冀市场监管协作机制不断完善,跨区域监管合力初步形成。牵头天津、河北共同发布交通、物流等领域协同地方标准25项,编制计量技术规范5项,制发合同示范文本3种。
城市环境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开展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专项治理,下架违规电动车9500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有序推进餐饮行业达标排放,持续加强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产品的监管,完成对车用油品、含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等抽检4450组,发布环保领域地方标准5项,验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350家。清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非法一日游”等取得良好成效。
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为提升首都质量总体水平明确了目标任务。启动第三届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在全国省级政府质量考核中,北京获总分全国第一。围绕节能环保、公共卫生、规划建设等重点领域主导发布地方标准238项,获准筹建“先进制造工艺及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北京市和中央在京单位的39个项目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占获奖总数的66%。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有力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计量、认证和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也进一步夯实。
(二)严守安全底线,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食品药品监管更加强化。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启动对疫苗等领域的紧急排查防控。抽验药品类样本1.49万件,抽验合格率99.76%,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品抽验合格率连续9年达100%,有效保障了市民用药安全。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检查。对防控“非洲猪瘟”疫情、诺如病毒进行督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网络订餐、校园周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散装白酒、“五毛食品”、猪肉产品等专项整治。
积极探索“大协作、大监管”机制,促成与21个省、55个地市、81个县政府部门和700余家食品生产基地企业,签订合作监管与产销直挂协议,推动食品安全关口前移。全市85%的餐饮服务单位完成“阳光餐饮”民心工程建设,其中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达到95%以上。在全国率先出台“三导则、一规范”,打造品质餐饮示范单位5000余家,指导144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安全体系认证。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监测食品类样本16.43万件,重点食品监测抽检合格率98.69%。联合公安部门严打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56人,有力维护了首都食品安全。
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强化。在全国率先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电梯检验改革试点,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完成高风险电梯评估预警6233台,累计更新改造“单铁心”电梯4404台,惠及市民近20万户。采取“三通一免”措施,全力支持住建部门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不断强化产品质量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与缺陷召回等工作有力推进。实现全年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消费环境显著优化。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主题消费教育活动,北京在全国70个主要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6。制定推广电商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规指引,成功入选首届全国市场监管领域十大社会共治案例。市消协针对社会热点实施消费调查,对近千种商品开展比较试验。持续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全年共接收投诉举报71.8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
(三)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企业准入更加便利,产品准入更加快捷,为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企业准入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将企业开办环节从7个减到2个,开办时间从24天压缩到5天,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为推动我国“开办企业便利度”全球排名提升至第28位做出了重要贡献。
推进“证照分离”,实现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全面优化“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二十四证合一”。40万户企业实现名称自主预查,实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在全国率先实现动产抵押登记“一网通办”。经总局批准已设立8个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发布商标发展报告,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供了优质服务。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效激发了市场新活力新动能。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已达215.11万户,全年新注册企业18.33万户,其中创新型企业增速达10%以上,外资企业增速达15%。
产品准入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在全国率先启动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改革,实现“一企一证”,将发证时间从60天压缩到2天以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事项的平均办理时限从25.1天压缩到14.5天,食品生产许可和执业药师注册实现全程电子化,审批时限从20天压缩到8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到5天。 推动36个医疗器械产品通过创新审评审批,数量居全国第一。
(四)创新市场监管机制,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推进监管机制创新。试运行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依托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已利用平台数据开展抽查和重点检查200余次,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共抽查主体13.7万户次,抽查比例达7.6%。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归集信用信息超过1亿条,累计提供对外查询19.12亿次,制定了9部市级联合惩戒备忘录。企业年报率90.18%,累计有47.2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32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工作的融合不断深化。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运用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搜索监测广告2496万条次。牵头开展“网剑”行动,网络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制发存量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等合同示范文本,不公平格式条款受到有效规制。
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网络违法、食品药品违法等行为,办结各类案件13.6万件,罚没款7.17亿元,吊销市场主体6.76万户。其中查办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406件,罚没款1.59亿元,同比增长143%;查办食品违法案件 1.22万件,罚没款3.49亿元。
2019年市场监管重点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对2019年工作的部署,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
今年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决策部署,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抓改革、保安全、谋发展、提质量、强监管、促融合,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改革,以首善标准推进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守安全底线,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全面落实首都中心工作
一要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为“纲”,以最严的工作标准、最好的精神状态,统筹做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要发挥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的优势,加强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监督管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消除风险隐患,全面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保障和安保维稳任务,确保“精精益求精、万万无一失”。
二要坚决推进全市重点任务。纵深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注重疏解整治与优化提升同步推进、疏解与环境整治紧密结合,“开墙打洞”整治要转向区域整治,并巩固成果,计划整治无证无照经营9044户、“开墙打洞”1619处。严格执行新版产业禁限目录,推动相关产业和市场主体疏解提升。全面落实冬奥会、冬残奥会各项筹办任务,加强京津冀市场监管联动协作,为城市副中心、新机场等重大工程提供最大支持。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打早打小”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大对燃煤等相关产品和餐饮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抽检相关产品不少于2500组,制修订相关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三要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落实落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加快建设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完善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抓好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聚焦高新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服务业、都市型现代农业等领域,做好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分类指导,进一步释放创新发展新动能。实施水电气热民用四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改造,选取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分析,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模式创新。对认证检测机构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加大食品药品和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要坚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全市16个区全部达标。基本实现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阳光餐饮”工程全覆盖,其中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100%完成,继续提升3000家餐馆、饭店等的服务品质。完善“区域协作、基地保障、全程监管”的产销衔接机制,新增70家外埠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严控输入型风险。强化食品全过程监管,加强对网络食品、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和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和区域的监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将校园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全市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数量的万分之二以内。制定出台小作坊、小餐饮店和小食杂店许可备案管理办法,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对28大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实现抽检全覆盖。
二要突出重点环节,做好药品安全监管。严管药品生产行为,实现在产基本药物和独家品种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实施多组分生化药、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等产品和中药饮片、多个生产场地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GMP跟踪检查和质量抽验等手段,强化事后监管。做好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提早谋划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京落地。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医疗器械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修订完善医疗行业明码标价规定,继续推进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分类分级监管。强化互联网监测和广告审查,推进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施“两票制”。
三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对3500台住宅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和风险预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挂账督办。促进“三无”电梯政府救济制度落实,配合相关部门畅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绿色通道。持续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电梯检验改革创新试点,加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目录,统筹防控安全风险。开展对消防等领域高风险产品的排查治理,强化对玩具、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热点消费品的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抽测5500组。加大不合格产品曝光力度,做好缺陷产品召回等工作。
四要优化消费环境,为扩大消费提供坚实保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建立完善首都消费环境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探索实施区域消费环境评价。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统一市场监管投诉举报运行平台和工作机构,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大数据分析利用,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健全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提高诉求处置率。强化对重点被诉主体的监管,严惩消费侵权行为。消协组织要发挥公益性作用,不断提升公信力、影响力。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更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
一要继续对标国际一流,深化企业准入改革。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完善“e窗通”网上平台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天领照、三天办好”。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积极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扩大“一区一照”适用范围,探索实施“一市一照”。推动实施注销便利化改革,完善简易注销制度,将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缩短到20天。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落实“企业服务包”任务,聚焦“三城一区”、中关村示范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积极支持高精尖产业、创新型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二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推进许可审批改革。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全面探索实施许可办理“先证后核”“告知承诺”,稳妥下放行政事项办理权限,推行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按照总局部署,落实好名称预先核准等许可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工作,优化各类许可审批流程。继续开展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支持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创新发展,在50家连锁便利店试点乙类非处方药、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
(四)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要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比例不低于5%。持续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深化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应用,为分级分类监管赋能增效。制定实施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阶段行动计划,升级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健全信用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推动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开放共享。坚持公正监管与包容审慎监管结合,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二要实施市场综合执法,有力惩戒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垄断、不正当竞争、违规直销、虚假违法广告、食品药品违法、网络违法、价格违法等各类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吹哨报到”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三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企业优胜劣汰营造良好环境。深入贯彻《电子商务法》,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推动“依法管网”“以网管网”“协同管网”,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和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对医疗服务、教育、铁路货运、占道停车、电网和转供电等重点领域价格收费行为的规范和治理,确保市场价格平稳有序。围绕重点交易制定发布合同示范文本,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对“保健”市场、校外培训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领域的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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