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送达公告(许迎军)
许迎军:
你不服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6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作出的不予立案告知,于2021年1月18日向本局提起行政复议,经依法通知补正,本局于2021年2月1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补正材料,同日本局依法受理。你自愿撤回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本局决定终止行政复议。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将《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送达至你处,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领取本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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