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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恢复审理通知书》送达公告(京市监复字〔2020〕914号)

刘志宏

李彩莲因不服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21日对造物世界(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核准注销登记行为,于2020923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同日本局依法受理。并于2020年11月20日决定延长复议审理期限。复议期间,因需向造物世界(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王海芳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本案自2020年12月9日起中止审理,并自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再行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现公告送达期已届满,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已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即日起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领取本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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