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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恢复审理通知书送达公告(夏丽盼、北京中网电联合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夏丽盼、北京中网电联合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李纪培不服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的(京朝)市场监管商务〔2020〕第N0828号《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于2020年9月24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同日本局依法予以受理。复议期间,因需向北京中网电联合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夏丽盼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本局于20201022日中止本案审理。现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已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即日起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领取恢复审理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果决定参加行政复议,请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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