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送达公告(大慧知识产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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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不服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作出的京工商通处字(2019)第D10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涉案处罚决定书”),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相关复议申请材料本局于已收悉。经审查,本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你司请求撤销涉案处罚决定书,现需要你司向本局提交该涉案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以证明你司与涉案处罚决定书之间具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另,请你司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联系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联系电话:010-82690650),逾期不联系视为送达。
如果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请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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