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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送达公告(张文峰)

张文峰:

余关关、北京中业汇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18日对北京中业汇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变更登记及备案行为,于2020年6月30日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同日本局依法受理。经审查,你与上述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本局认为:你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领取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果决定参加行政复议,请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

 



附件:附件:余关关、北京中业汇智-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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