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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送达公告(乔波)

乔波

孙琦不服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22日作出的京工商通稽查许撤字(2018)第16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于2019年11月11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同日本局依法受理。经审查,本局认为你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本局决定: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联系本局并提交答辩材料,逾期本局将认为你对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没有意见。

联系电话:82691638、82691222。

特此告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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