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3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83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832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8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9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35批次,其中合格430批次,不合格5批次;餐饮具34批次,其中合格3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王秀兰经营的牛奶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晋稻削面馆经营的鸡蛋,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福牧兴盛商贸中心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蟹逅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鮰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市平顺大红果餐饮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营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龙聚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8寸平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建兴阁面馆使用、消毒的玻璃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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