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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乌鸡(北京诚惠凯旺商贸中心经营)

(一)抽检基本情况。北京诚惠凯旺商贸中心经营的乌鸡(生产日期:2021-06-10),经检验,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诚惠凯旺商贸中心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北京诚惠凯旺商贸中心共购进上述批次产品9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三)北京诚惠凯旺商贸中心已对该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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